关于我校组织召开禁烟条例学习座谈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8来源:党办设置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2016年11月11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已通过最新修订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根据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市政府关于“禁烟”的相关规定,做好我校的禁烟工作,营造无烟、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起草好我校的禁烟工作实施方案,提高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要求各学院、机关各部门组织召开禁烟条例的学习座谈会,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加对象

学院层面:所有具有吸烟习惯的教职员工和学生

机关层面:所有具有吸烟习惯的教职员工

二、组织方

学院层面:学院党总支

机关层面:机关党总支

三、学习座谈会内容

1.《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2.讨论学校设立吸烟点的位置

2.形成学校开展禁烟工作的建议举措

四、时间控制

2017年2月27日至3月10日

五、具体要求

1.各组织方于2017年2月27日下班前,将各自禁烟条例学习座谈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名单(学号或工号、姓名、性别、部门或班级)等信息报备党办崔静老师。

2.各组织方务必于2017年3月10日下班前完成禁烟条例学习座谈会任务,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相关电子版于2017年3月13日下班前报备党办崔静老师。

3.座谈会中有关吸烟点的讨论,必须基于《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所规定的禁烟范围之外。

4.座谈会中有关禁烟工作建议举措的讨论,必须基于不违反《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规定。

5.禁烟条例学习座谈会适当邀请非吸烟人员参加。

上外贤达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

最新导读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