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13-2014学年暑假放假安排,本学期校办档案室集中对外服务时间截止到 2014年7月4日(周五),暑假期间校办档案室对外服务安排如下:
1、服务时间:
服务日期:2013年7月14日(周一)和8月4日(周一);
服务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其他时间不予办理,9月12日(周五)起恢复正常接待服务。
2、服务内容:详见网上公示《上外贤达学院毕业生办理成绩单和学位学历证明的暂行规定》。
3、查询学生档案去向的同学,请在学校网站的【就业平台】栏目查询。
4、联系电话:校办档案室(行政楼1809) 51278040。
特此通知。
上外贤达学院校办档案室
2014年6月13日
上外贤达学院毕业生补办成绩单、毕业证明及学位证明的暂行规定
根据国家《档案法》、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上海市档案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特制订我校档案查询、利用规定如下:
一、查询、利用、复制、借阅档案均须办理手续,在学校规定的接待时间内由专人接待。
二、查询档案须凭本人身份证、查询学籍档案须凭毕业证书原件。委托他人查询,须凭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人所写委托书、毕业证书原件。
三、利用者要求复制档案,由档案部门负责办理。盖有档案部门印章的复印件,具有与原件同等效力。
四、因私利用、复制档案,按规定收取费用。
五、毕业生自己打印或翻译的成绩单、各类证书复印件,学校档案部门不负责审核或加盖印章。
六、为保护个人隐私,恕不接待电话、E-mail查询。
七、办理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出具与馆藏资料内容和事实不符的任何证明材料。
八、办理者取件时应当面核对,发现差错由档案部门无条件更正,一经离校档案部门仅负责修改,其它责任概不负责。
九、办理时间:
每周五上午9:00-11:00 登记、缴费;本学期6月20日至7月4日为高峰期,在此期间登记办理的取件时间为隔周周五下午14:00-16:00。
国定节假日停止办理,寒、暑假期间办理时间另作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将提前网上告知。
十、办理地点和联系方式:
地点:上外贤达学院虹口校区行政楼1809室(东体育会路390号)。
电话:021-51278040。
十一、本规定解释权归上外贤达学院校办档案室。
上外贤达学院校办档案室
201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