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9来源: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设置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教卫党委下发的《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请各部门组织观看相关视频,认真学习优秀楷模事迹,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报党办。
党办
2012.11.19
 
 
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文明办、区县教育局文明办:
为深入落实今年教师节期间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优秀教师高尚师德,营造尊师重教浓郁氛围,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树立崇高职业理想,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本领,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2]71号)的要求,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201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学习宣传活动。
各高校、各区县要切实增强学习宣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大力度,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要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将学习宣传活动作为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以此次学习宣传活动为契机,结合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要积极推广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先进事迹,突出实效,不断深化楷模人物在师生中的影响。要拓展宣传      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宣传活动的有效形式,努力提升学习宣传效果。
各高校、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2012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学习宣传活动,并将活动的有关信息(文字配图片)报送教卫党委系统文明办(地址:大沽路100号3017室,邮箱:kjdwxcc@163.com)。教书育人楷模事迹展播可点阅http://kejiao.cntv.cn/program/2012jsyrkm/
 
联系人:陆长伟 电话:23112585
附:201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名单
 
教卫党委系统文明办
2012年11月9日

 


 

附件
 201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名单
 
 序号
姓名
所在省份
1
何桂琴
宁夏自治区
2
姜小鹰
福建省
3
黄希庭
重庆市
4
韩亚兰
广东省
5
朴航瑛
吉林省
6
吕映红
山东省
7
范妹锁
山西省
8
孙明霞
安徽省
9
代建荣
云南省
10
张丽莉
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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