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校区学生公寓试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8-10-11来源:崇明校区管委会撰稿:洪光利摄影:责任编辑:谭婧设置

为积极配合、参与“创建文明城区,共建美好崇明”活动。根据崇明区区、陈家镇党委和文明办对我校支持、参与“共创共”活动的要求,结合我校崇明校区的实际情况,经校领导同意,自10月15日在崇明校区学生公寓施行“垃圾分类我先行,生态文明我践行”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10月10日下午,崇明校区管委会在综合教学楼609会议室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动员布置会,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倪志新、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华及崇明校区后勤、保卫、学生公寓管理处、物业及二级学院在崇明校区的辅导员等参加。

高校作为人员活动密集的场所,在崇明校区学生公寓试行、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是积极参与共建美好崇明、推进校园文化和文明建设的一项具体举措,在学生公寓试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有利于改变学生乱扔生活垃圾的陋习,进一步增强师生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有利于保持崇明校园优美、整洁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环境。

据悉,为减少教室、教学办公区域的生活垃圾,尊重物业保洁员工的工作和辛勤付出,下周起在崇明校区将实施《禁止携带早餐等食物进入教室用餐》的宣传和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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