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检索计算机使用规则

发布时间:2016-03-07来源:图书馆设置

一、公共检索计算机仅供读者查阅、浏览图书馆书刊信息、个人借阅情况、中国知网数据库、畅想之星电子图书等信息资源使用,请勿随意登录其他网站;

二、在查询过程中,如发现主机、键盘、鼠标等设备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通知工作人员,不能擅自调换、维修;

三、读者不得破坏公共检索计算机的外置设备,不能私自拆换、挪动电源插头及计算机显示器、主机等;严禁在公共检索计算机上安装各类软件;

四、严禁利用公共检索计算机在网上截取、传播、发布淫秽、反动、诋毁性的报道、图片等有害信息;不能打电子游戏、上网聊天、炒股、下载电影等;

五、读者自备光碟、U盘、硬盘、手机等外设均不能在公共检索计算机上使用;如需下载各类资源,请利用公共邮箱、云端存储软件进行远程发送;

六、严禁利用公共检索计算机为个人设备充电或传输信息;

七、当馆内检索计算机无空位时,读者应按秩序排队静候,切勿争抢、喧哗;

七、由于上机者使用不当造成计算机硬件损坏的,由上机者承担责任;违反本规则的读者,工作人员有权制止或终止其上机权利。

 

上外贤达图书馆

20134月修订(2017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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