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校区图书馆借阅证发放、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6-03-07来源:图书馆设置

一、借阅证由图书馆办公室负责办理。本校教职工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借阅证;

二、在虹口校区就读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或辅导员收齐全班照片后,交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借阅证。由崇明校区迁回虹口校区的学生请直接使用原崇明校区的“校园一卡通”作为虹口校区图书馆的借阅证,不再另行办理;

三、借阅证或作为借阅证使用的“校园一卡通”仅限本人使用(包括出入馆、报刊阅览、借还书等),不得转借、代借;

四、若借阅证或校园卡遗失,读者应立即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从本馆借出的书刊,由失证者本人负责归还或赔偿。挂失十天后,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如工作证、学生证等)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借阅证补办手续;

五、学生、教职工在离校前,必须先归还所借书刊,然后到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离校手续完成后,图书馆将注销该读者信息,借阅证将无法再次使用。  

 

上外贤达图书馆

20134月修订(2017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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